偶于城南弃角得一人偶。
其目可直视,其手脚均可动,其身栩栩如生矣,谓之奇也。
其人如获至宝,藏于家中,日见其偶,可视其喜乐,不知疲惫,遂废食忘饮,日渐憔悴,不久则猝于其室。
家人怪哉,其妻得见此偶,目视其偶,竟视其丈夫,喜。不知其误入幻境,复如其夫憔悴。其子见,以人偶弃之。其妻忽醒,大悟,竟泪满面。
闻之“夫视青梅归,喜结连理合卺醉。
妻见丈夫回,剪烛共枕相思随。”
夫乐极而忘食,恐失所念,于幻境长眠,不记凡尘,猝之时面笑。
妻醒,大恸,勿能与君长相守,得君心,惟愿独立坟头冢,扫其草。不日郁郁而终。
世人谓其偶曰思忆偶,可视其最珍,织其境,入则无可自拔,忘一切。
所思所念为最珍,故无可奈何。惟将其弃于城南角,然一人偶得,复而往矣。
人之所欲,莫于所思可解,所望可见,所感可知,所欲可得,故易陷于其中,难自拔,纠结取舍。
人偶知其所欲,故织就幻境,噬其心血,夺其精气,惟之邪矣。故为十大邪物之一——思忆偶。